发布时间:2021-08-30 22:23:18
外资公司注册中企业集团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事由包括:(1)企业集团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;(2)企业集团发生重大变化,已不符合登记规定的条件;(3)母公司因某些原因被依法注销;(4)母公司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。企业集团因上述某种形而终止的,应当在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。企业集团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包括:
企业集团母公司因分立、合并或者改变投资关系而形成新的母公司的,或者企业集团变更登记事项的,应当在变更之田起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。企业集团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包括:《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注册书》;《企业集团登记证》。
(2)企业集团《名称(三(变更)预先核准申请书》、《犬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