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1-07-11 07:21:18
2、特别清算。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,出现了显着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,依法由法院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。
3、破产清算。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后,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、估价、处理和分配,并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清算。在破产清算中,法院和公司债权人直接参与公司清算。
9 近三年科目余额及发生额明细表,总帐、明细帐及现金银行日记帐(含固定资产清单、往来余额明细)
14 重要的经济合同(含租赁、货款、保证保险、许可权、委托管理、长期投资、购销、专有技术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