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1-07-15 19:50:52
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公司或附属机构,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必须在总公司的直接控制下进行。它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,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,但是相对独立的会计主体。主要特征如下:
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权,其一切财产归总公司所有;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。
分公司没有独立的人事权,其一切人员归总公司任免或调配;分公司一切经营权来自于总公司的授权;其主要经营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,并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或者授权进行业务活动。
二,分公司内某一个个人,以有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的名义获得授信,然后将个人关系挂靠在分公司,由分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(这个是要在合同里写明白的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