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注销公司申请 公司注销清算的有关问题

发布时间:2021-07-16 16:09:24

1、清算人员的组成。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,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人员组成;解算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成立清算组,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相关人员成立清算组。

2、清算组的职权。清理公司财产,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;通知、公告债权人;处理未了结的公司业务;清缴所欠税款;清理债权债务;处理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公司财产;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。

1、债权人知情权的保护。清算组应当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或者公告的形式告知债权人,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。书面通知针对已知债权人,公告针对未知债权人;二者并立,不能相互替代。

2、债权人债权的实体保护。公司清算时现有财产支付清算费用、工资及社保、税款后,依比例清偿债务。

1、承担责任的基础。清算组有未尽清算义务或者有故意、重大过失造成债权人损失的,应当承担法律责任:若注销备注中承诺对公司债务接受者,承担连带清偿责任;若有故意、重大过失造成债权人损失者,须承担赔偿责任。

2、承担责任的数额。一般而言,承担责任不应当超过债权人债权总额;但是,针对赔偿责任,张志胜律师认为,可以超过债权人债权总额:清算造成的损失是不可预估的。

1、正常结算。清理公司财产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后,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、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;之后,依法处理财产、债权债务,制作清算报告交付确认之后,申请公司注销登记。

经营范围
上海注册公司
上海代理记账
上海公司注销
上海飒翔注册公司
联系人:缪经理
电话: 021-31125851
手机: 13801943213
地址: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958号2106室
邮箱: 36870036@qq.com
邮编: 200063

扫一扫,关注我们

版权所有 © 2020-2025 上海飒翔注册公司